一、消防栓給水系統(tǒng)
1、消防水池、消防水箱:有效容量偏小、無消防專用的技術措施,屋頂合用水箱的出水管上未設單向閥,水位信號沒有反饋到消防控制室。
2、消防水泵:流量偏小、揚程偏大,一組消防水泵只有一根吸水管或只有一根出水管,吸水管采用同心變徑,出水管上無壓力表、無泄壓閥,引水裝置設置不正確,吸水管的管徑偏小,以普通水泵代替消防水泵。
3、增壓設施:增壓泵的流量偏大。
4、水泵接合器:與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距離大于40m、數(shù)量偏少、未分區(qū)設置。
5、消火栓:屋頂未設檢查用的試驗消火栓。
6、消火栓管道:直徑小,有的安裝單位違章進行焊接。
7、不利點動壓、不利點靜壓、不利點充實水柱不符合規(guī)范要求。
二、火災自動報警系統(tǒng)
1、火災探測器:選型與場所不符;安裝不牢固、松動;安裝位置、間距、傾角不符合規(guī)范和設計要求;探測器編碼與竣工圖標識、控制器顯示不相對應,不能反映探測器的實際位置;報警功能不正常。
2、手動火災報警按鈕:報警功能不正常;報警按鈕編碼與竣工圖標識、控制器顯示不相對應,不能反映報警按鈕的實際位置;安裝不符合規(guī)范和設計要求;安裝不牢固、松動、傾斜。
3、火災報警控制器:未選用國家質量認證的產(chǎn)品,安裝不符合要求,柜內配線不符合要求,火災報警控制器電源與接地形式及隔離器的設置不符合要求,控制器13種基本功能(供電、火災報警、二次報警、故障報警、消音復位、火災優(yōu)先、自檢、顯示與記錄、面板檢查、報警延時時間、電源自動切換、備用電源充電、電源電壓穩(wěn)定度和負載穩(wěn)定度功能)不能全部實現(xiàn),主、備電源容量、電源電性能試驗不合格。
4、火災顯示盤:未選用國家檢測中心檢驗合格的產(chǎn)品,安裝不符合要求,電源與接地形式不符合要求。
5、消防聯(lián)動控制設備:未選用國家質量認證的產(chǎn)品,安裝、配線不符合要求。
6、消防控制室未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;火災報警控制器、消防聯(lián)動柜的主電源采用插頭連接;消防控制柜未設置手動直接啟動消防水泵、防排煙風機的裝置。
三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
1、消防水池、消防水泵、水泵接合器、消防水箱(參見消火栓系統(tǒng))。用氣壓罐代替高位消防水箱,消防水箱的出水管未與報警閥前的管道連接。
2、穩(wěn)壓系統(tǒng):穩(wěn)壓泵的流量偏大,穩(wěn)壓泵的位置設置不符合要求(在高位水箱處設置穩(wěn)壓泵,就近接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(tǒng)的立管頂部)。
3、濕式報警閥:設置的地點不適宜(水力警鈴位置不規(guī)范),供水控制閥未設置。
4、水流指示器前未安裝信號閥或與水流指示器間的距離小于300mm。
5、末端試驗裝置(試驗閥、壓力表、排水管),試驗管徑小于25mm。
6、系統(tǒng)聯(lián)動試驗時,末端試驗閥打開,壓力表讀數(shù)小于0.049Mpa。
7、噴頭:選型不符合要求,與大功率發(fā)熱燈具和通風管風口距離近。
8、泄壓閥:在水泵的出水管上未裝設泄壓閥。
9、濕式報警閥組的壓力開關沒有安裝,直接用水流指示器的信號啟動噴淋泵。
10、隨意擴大集熱擋水盤的使用范圍,擋水盤的平面面積過小,未設灣邊的下沿。
四、氣體滅火系統(tǒng)
1、圍護結構的耐火極限和抗壓強度不足,未設置泄壓口。
2、火災時,氣體滅火系統(tǒng)的聯(lián)動控制不能做到關閉開口、停止風機等功能。
3、噴嘴的安裝位置及間距不符合設計要求。
五、防火分隔系統(tǒng)
1、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兩側未設置手動控制按鈕,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簾不能實現(xiàn)“兩步"降。
2、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,火災探測器動作后,卷簾沒有下降到底。
3、同一防火分區(qū)內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,火災探測器動作后,多樘卷簾沒有群降。未按著火層和上、下層同時動作的要求進行調試。
4、防火卷簾動作及到底的反饋信號在消防控制室內不能顯示。
5、普通防火卷簾沒有設置獨立的閉式自動噴水系統(tǒng)保護。
6、防火門未安裝膨脹密封條,住戶的防火門都帶有貓眼,防火門聯(lián)動控制時,防火門不能自動關閉且不能向消防聯(lián)動控制裝置反饋動作信號。
7、常開式雙扇防火門未裝設閉門器和順序器等。
8、防火卷簾的座板與地面間隙大于20mm。